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3-017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相关资料图)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27,558,1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
利 128,267,437.8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7,558,12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
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1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 46 号黔源大厦
咨询联系人:石海宏
咨询电话:0851-85218945
传真电话:0851-85218925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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