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叶婉 刘慎良)针对近日王思聪被北京二中院列为被执行人一事,北京青年报记者11月22日从北京二中院获悉,截至目前,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二中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
据了解,该案立案执行后,二中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思聪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截至目前,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故二中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目前,王思聪已依照二中院发出的财产申报令向二中院申报财产,另当事人反馈,双方就涉案债权履行正在协商中。
下一步,二中院会依法核实被执行人王思聪申报财产情况,并结合双方协商情况,依照法律规定,适时采取相关措施。
另据了解,11月21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发布3条限制消费令,限制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和王思聪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执行申请人分别为沈阳市睿凡传媒有限公司、成都柿子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西安北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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