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了对特殊人员犯罪不适用死刑

来源:法讯 百家号时间:2021-11-17 16:58:38

死刑,也被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利,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我国《刑法》规定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适用死刑。但是为体现法律的人性化,基于人道主义,法律规定了对特殊人员犯罪不适用死刑。这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今天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1.犯罪的时候未满18周岁的人

未满18周岁的人又分为两个阶段:14—18周岁人犯罪的,14周岁以下的人犯罪的。

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的,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该条规定的初衷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犯任何罪可以免于任何的刑事追究。处于14周岁的以下的人犯罪的,刑事责任法律规定不予追究,那么死刑自然不会适用。

其次是14—18周岁的人犯罪的,依法不适用死刑。未成年人由于其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社会阅历、社会经验也有限,从充分体现保护青少年和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刑法》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刑缓期。

值得注意的是,未满18周岁是指在犯罪的时候未满18周岁,而不是指在抓获的时候或者审判的时候未满18周岁。例如,犯罪分子在17岁时实施了抢劫杀人行为,30岁时才被抓住审判,则依然认定为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

2.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胎儿、婴儿是无辜的,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不能因为孕妇有罪而诛及胎儿或婴儿。“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被告人是怀孕的妇女,也包括审判前在羁押受审时已是怀孕的妇女。因此,对于犯罪的怀孕妇女,在她被羁押或者受审期间,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应视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能适用死刑。如;黑龙江“孕妇为夫猎艳杀人案”,被告谭某某因孕期未被适用死刑。

3.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也就是说,75周岁以上的老人犯罪的,一般情况下是不适用死刑的,对审判时满75周岁的老年人就不能判处死刑。哪怕他犯罪时不满75周岁审判时满了也不能判处死刑。如:如实施抢劫杀人时是60岁,被抓审判时是76岁,那么就不适用死刑。但是,如果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如肢解、毁容、烹煮等恶劣手段折磨被害人死亡)的,刑法规定可以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只是相对不适用死刑,是有条件的不适用死刑,并不是绝对的。

4.无刑事责任的人

上述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亦属于无刑事责任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那么自然不适用死刑。另外,还有一类无刑事责任的人,即:精神病人。《刑法》第十八条规定了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该条之所以这样规定的原因,是因为精神病人对外界事物没有正常的认知,其行为没有犯罪故意,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需承担刑事责任,那么自然也无法使用死刑。

标签: 犯罪 不适用 死刑,不适用死刑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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