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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地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以立法形式推动民营企业发展。梳理相关措施可以发现,“公平竞争”是其中的关键词。“不得对民营经济组织进入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设置歧视性条件”“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平等获取土地、人才、资金、数据、技术等要素资源”……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正在陆续落实到位。
强调公平竞争提振了民营企业的信心。民营企业内驱动力强,经过改革开放多年的发展,已积累了一定实力参与更多领域竞争,他们迫切需要一个能展示自身能力、参与同台竞技的公平舞台。这几年受各种不确定因素影响,民营企业家信心有所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在制度、法律、政策、舆论上一视同仁对待各类经营主体,有助于其稳定预期、重塑信心、再闯再投。
近年来,减税降费、融资支持、资金纾困等支持和减负措施陆续出台,在困难时期帮助民营企业跨过难关。但也要看到,民营企业所关注的公平竞争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当前尤其重要的也是民营企业尤其渴望的,就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让民企与其他经营主体拥有同等竞争机会。
在市场准入上,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在能源、铁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消除“起点不公平”;反对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破解制约民间投资的堵点问题,为民企开辟更多发展空间,使其更充分发挥作用。
在要素使用上,资金、土地等基础生产要素的提供应一视同仁,健全市场化要素价格形成和传导机制;重点解决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问题,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扩大对民营企业的有效金融供给。
在法治保障上,全面梳理涉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清理和修订违反公平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让企业安心谋划长远发展。
民营企业不怕市场竞争,怕的是缺少公平竞争的机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政策、法治环境,真正实现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确保各类企业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都是在为更好地培育和激发民营企业活力提供土壤,更大程度地释放民营经济的发展潜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健全实施机制、完善配套细则,莫让好的顶层设计在实际执行中出现“梗阻”,以更科学的手段、更开放的视野、更包容的心态,让民营企业“准入”更“想入”,能放开手脚,轻装上阵,专心致志谋求高质量发展。(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曾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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