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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河北省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
编者按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就业稳则民心安、社会稳。当前,正值高校毕业生就业关键期,河北日报推出“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专栏,全面反映河北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帮扶政策、服务举措和典型经验,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青年就业的良好氛围。敬请关注。
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为落实取消就业报到证改革的新要求,客观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自今年起,河北省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
规范做好高校毕业生去向登记是毕业生办理户籍和档案转递接收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明确具体部门、专门工作人员牵头负责此项工作,统筹协调学校就业、学籍、户籍、档案等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完善运行机制,规范有序做好各环节相关工作。
据介绍,自2023年起,河北省使用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开发建立的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开展毕业去向登记工作。各高校要统一开通全国登记系统,指导本校毕业生(含结业生)在离校前及时使用全国登记系统自主登记个人毕业去向信息,并对毕业生登记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真实准确。毕业生去向信息登记后有变更的,需在当年8月31日前及时进行更新。实行定向招生就业办法的高校毕业生,高校要指导其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
按需提供毕业去向登记信息查询核验服务。各高校要按照教育、组织、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相关要求,有序做好离校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工作。在转递毕业生档案时,需将就业单位、转递编号等信息提供给档案接收管理部门查询使用。根据户籍或档案接收管理部门需要,毕业生可将本人去向登记信息表或核验编号、核验二维码,提供给相关部门查询核验。户籍或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可使用毕业生姓名、转递编号或核验编号在全国登记系统在线核验,或使用核验二维码在学信网APP扫码核验。
省教育厅还要求,各高校积极组织学校及院系就业工作人员、毕业班辅导员开展业务培训,确保相关工作要求应知尽知;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主动向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开展解读宣传,确保取消报到证改革和建立去向登记制度落实落地。(记者 崔丛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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