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拉拉跳车事件司机家属称家里失去经济来源陷入崩溃境地

来源:和讯网时间:2021-10-20 16:02:31

7月15日,认证是涉事货拉拉司机周某春家属的用户在社交台上发文称,“货拉拉跳车事件”受害方家属利用网络舆论打造虚假人设, 向货拉拉索赔天价赔偿且不能向社会公开;涉事司机周某春成了替罪羊,司机家属希望得到公对待;

随后,8月4日,周某春家属再次发布长文,对周某春被羁押后发生的事情作出说明。文章强调“跳车事件”应当是意外事故,而并非刑事案件;此外,家属还强调周某春被羁押至今已经五个月,整个案件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地方。

家属委托的律师被无故要求解除

文章首先质疑了本案中,相关部门未能给予司机周某春应有的辩护权利。

2月23日,周某春被刑事拘留后的次日,家属委托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李律师和郑律师担任辩护人。

2月25日,李律师受周某春妻子委托,持有全部相关手续合法申请会见周某春时,却被看守所、办案机关等以周某春体温不正常、正在隔离、正被提审等理由拒绝安排会见。

2月25日下午,辩护人接到看守所冷副所长电话,对方表示周某春拒绝律师会见,要请法律援助律师,但没有提供相应书面材料。

同时,有关部门还多次要求周某春妻子李某解除对瀛启律师事务所的委托,转而委托法律援助律师。但该要求被李某拒绝,至今,家属委托的律师仍未能与周某春见面。

文章称,即使如此,法律援助律师也并未切实履行职责。指派的某律师事务所的法援律师在8月1日前未与家属取得任何联系;也没有针对案件进行有效的辩护工作;而指派的另一家律师事务所的法援律师也没有积极与家属沟通,并且未针对案件进行有效辩护工作。

8月5日,周某春家属在微博上晒出了一份《关于要求撤销法律援助的报告》。周某春妻子在报告中称,自己家庭虽然不富裕,但还没有困难到请不起律师的地步。因此不需要法律援助,且目前法律援助律师未尽到律师义务。

家属称周某春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

家里失去经济来源,陷入崩溃境地

除了指出周某春一案中存在的律师问题,家属还认为周某春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件事是意外事故。

首先,周某春无法预见受害人跳车的行为。家属称,周某春本人未对受害人实施任何侵害和肢体接触,并且双方矛盾只是偏离导航、吐槽等待时间较长等问题。

周某春的目的是尽快完成货拉拉订单,根本无法预见一个成年女会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跳车。此外,案发时天黑,车内光线不足,司机驾驶时注意力集中于观察路况,无法有效阻拦受害人跳车行为。

其次,周某春偏离导航的行为系合理规避交通信号灯的正常驾驶行为。家属称,货拉拉计费方式为包干计费,即无论采取何种路径到达目的地的费用是一致的。

因此,司机为了提高收入,合理规避红绿灯、节省路途时间而偏离导航非常常见。家属认为,本案中周某春偏离导航行为并不特殊,不能称之为过错。

第三,家属认为周某春的行为与受害人的死亡结果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家属指出,刑法理论中,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但本案中,周某春与受害人产生的分歧都是生活中的琐事,不足以导致受害人跳车。

虽然本案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并非出于故意或者过失,不能认定为犯罪

最后,家属在长文中提出几点疑虑。

除了强调律师问题外,家属还质疑本案疑似遭到“舆论绑架”。家属称为了解决律师问题,多次与相关负责人沟通,但是一直未能得到回复。

此外,周某春家属还希望能够调查受害人车某一年内搬家4次的行为以及其是否有心理、抑郁、精神病史等问题。

另外,周某春家属透露,周某春被羁押后,家庭失去了经济支柱和经济来源。家中共有8口人,老父母体弱、病、残都已六七十岁。周某春父亲患有多种疾病需要住院;其母亲视力残疾,生活自理困难;女儿上学各项开支繁多,还有一个2岁幼子需要照顾。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已陷入崩溃境地。

文末,家属呼吁广大网友关注此案,关注货拉拉事件最终审判结果,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

截止发稿时,货拉拉尚未对周某春家属发声一事作出回应。

今年2月,微博用户“今夜的风格外喧嚣”曝光了“货拉拉跳车事件”

目前,该账号所有与事件相关内容已删除

三言财经注意到,“货拉拉跳车”事件里,自称是受害人车某弟弟的微博亦没有对周某春家属言论作出回应;而且有关“跳车”事件的所有内容均已被删。而根据此前货拉拉声明,货拉拉已经取得车某家属谅解。

事件背景

今年2月6日晚9点,23岁的车某搭乘货拉拉过程中,突然从副驾驶跳窗,后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据车某家属提供的信息,2月6日晚9时许,车某搭上货拉拉司机周某春的车;9时30分,车辆驶入曲苑路时,司机周某春拨打120急救和110报警电话称,车某因车辆三次偏航,于长沙市岳麓区曲苑路跳车。当120赶到时,车某已经昏迷不醒,后送至医院急救。

车某家属称,事发后曾多次联系货拉拉,但对方不予回应。2月8日晚,货拉拉公关事务部刘总表示9号会来医院探望。不过最终并未兑现该承诺。

2月10日,车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当时货拉拉工作人员曾透露,车内无任何录音录像设备、货拉拉App也没有录音录像功能,并且表示台对车某离世没有责任。

2月22日晚,货拉拉发布声明回应此事,2月8日从警方获悉事件后,货拉拉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处理小组。2月18日假期结束后,专项小组立即开展工作,并多次联系车女士的家属表达积极处理善后的意愿,于2月20日获得家属的回应。并且货拉拉强调将全力配合警方工作,对于该承担的责任不会回避。

2月23日,“跳车事件”涉事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月24日,货拉拉再发声明称,经过多日与受害方车某家属沟通,已于2月23日取得家属谅解。此外,货拉拉表示,公司对此事安全预警不足且跟进速度慢,而App产品功能不完善。对于用户跳车致死事件,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感到极度自责与愧疚。

为此,货拉拉将作出多项整改措施。

2021年3月3日,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发布了“跳车事件”对情况通报。根据通报,检察机关对周某春已批准逮捕。调查显示行车过程中,二人未有肢体冲突,也没有发生侵害女生的行为。

经过医学检测,受害者车某衣裤未发现撕扯破解开线痕迹,体表未发现搏斗抵抗伤,衣裤、指甲均未检验出周某春基因型。受害人符合头部与地面碰撞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3月3日,检察机关对周某春批准逮捕。

标签: 货拉拉跳车 司机 ,事件,不合理

责任编辑:FD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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