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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高质量发展,企业是当仁不让的主角,而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创新。5月4日,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暨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三批)》(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一系列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全方位、全链条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
“揭榜挂帅,每年实施100项左右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其中企业牵头项目数量占比达70%以上。”省科技厅副厅长于洪文说,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是我省支持重大技术攻关的重要抓手,目前,今年第一批项目指南榜单已发布,正在组织项目申报。他表示,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加快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尤其是着力支持企业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机制,充分发挥“链主”企业、头部企业的行业示范引领和区域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其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牵头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加快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努力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到2025年,培育150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50家省制造业创新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达到2150家。
“工信领域是技术创新最活跃的领域,推动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也必须更突出创新、依靠创新。”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聚焦产业短板、链条断点,《实施意见》对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作出具体安排。当前,山东正深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着力提升提升创新链和产业链自主可控水平。对接工信部将制定实施的服务器、集成电路、工业母机等14条重点产业链自主可控行动方案,山东将争取更多政策和项目倾斜。
一头抓创新,一头促转化。对于《实施意见》提出的“提速创新成果转化孵化”,山东高速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李广进感受真切:“今年一季度,高速集团加速高性能道路标线涂料、新型注浆材料等20余项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实现直接经济效益3亿元。”《实施意见》提出,优化首台(套)技术装备及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等支持政策,加速创新产品迭代升级和产业化应用;支持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和骨干企业设立专业化中试基地。山东高速集团将继续依托创新研究院、科技投资公司等高新技术转化和产业孵化平台,进一步夯实成果转化的载体支撑,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意见》还在支持企业基础研究上加强了部署,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予以税收优惠政策。“由技术的熟化、转化向‘无人区’的前端探索迈进,这是迈向具有未来成长性企业的关键一步。”齐鲁工大(省科学院)科学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海波表示,我省在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引导企业探索基础研究,对抢占未来产业制高点很有意义。
“对省属企业科技创新产生的费用性研发支出,在确认考核指标完成值时,全额视同实现效益予以加回”“国有科技型企业可按照相关规定,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和岗位分红等方式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意见》对充分发挥国企创新引领作用进行了创新的制度安排。“抓住了我省国企体量大、基础好、能力强的特点,从制度上推动释放国企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李海波说。
此外,《实施意见》包含若干具体扎实的惠企政策,真金白银助力企业创新。譬如,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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